為提升我縣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積極為我縣經濟發(fā)展保駕護航,按照《河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豫公通〔2016〕271號)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洹睒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聘用優(yōu)秀人員充實到縣公安系統(tǒng)。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0名,具體崗位見《蘭考縣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聘特巡警隊員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年齡25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其中:退役士兵或具有散打、搏擊、射擊、攀爬、潛水等特殊技能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2.應聘110指揮中心接線員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話標準;
3.應聘警務保障(視頻維護)崗位的,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電工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或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應聘行政助理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話標準。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
3.年滿18周歲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滿足崗位需要的學歷要求。其中:全日制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yè)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可分別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5. 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可以報名;
6.滿足崗位需要及報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收容教養(yǎng)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