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安徽法院2022年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規(guī)定,筆試定于2022年12月3日在銅陵理工學校(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qū)翠湖四路東段3999號)9點舉行,參加考試的考生請?zhí)崆?小時到達考試地點。1.打印準考證時間請繳費成功 ...
根據《安徽法院2022年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規(guī)定,筆試定于2022年12月3日在銅陵理工學校(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qū)翠湖四路東段3999號)9點舉行,參加考試的考生請?zhí)崆?小時到達考試地點。 1.打印準考證時間 請繳費成功的考生自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6:00登錄人事考試網(http://zhengfu.shenbohr.com)打印準考證。 2.疫情防控告知書 請參加考試的考生仔細閱讀并下載簽署《疫情防控告知書》(見附件),嚴格遵守當?shù)匾咔榉揽卣撸龊靡咔榉揽、隔離手續(xù)。 3.注意事項 (1)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親筆簽名的疫情防控告知書、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 本次考試將進行體溫檢測,全程佩戴口罩。安康碼和行程碼均為綠碼方可參加考試,無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體溫超過37.3℃及紅碼、黃碼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2)如外地來銅人員請按照疫情防控規(guī)定執(zhí)行報備、隔離等手續(xù)。 (3)因個人及疫情原因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 4.面試及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關注銅陵市利業(yè)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網站(www.tlslyzx.com)公示公告欄及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tlcourt.gov.cn/)、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考試咨詢電話:0562-2861600 0562-2122036 。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疫情防控告知書 一、所有考生須提前申領“安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行程卡”,持續(xù)關注兩碼狀態(tài)并保持綠碼(無彈窗)。非綠碼(有彈窗)人員需通過健康打卡、個人申訴、核酸檢測等方式盡快轉為綠碼。建議無禁忌而尚未接種疫苗的考生盡快完成接種。 二、考前7天內有疫情高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需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并提供相關解除隔離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考前7天內有省外其他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需在抵銅后完成三天兩檢,并提供相關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四、考前7天內有省內疫情地區(qū)所在市旅居史的考生,需在抵銅后完成居家3天+2次核酸檢測,省內其他市考生需在抵銅后至少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五、所有考生需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以本人首場考試開始時間計算)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版或電子版均可)。 六、考試當天進入考點前須進行安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行程卡、核酸檢測報告核查(不得以亮碼代替掃碼)。 七、不能提供考試前相關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人員;被判定為密接、密接的密接人員;處在隔離醫(yī)學觀察期和居家醫(yī)學觀察期的人員;安康碼為“紅碼”“黃碼”或有彈窗未消除,以及通信大數(shù)據行程卡有風險行程且未排除的人員;有發(fā)熱(≥37.3℃)、咳嗽、胸悶等身體異常情況未排除感染風險的人員;其他未滿足銅陵地區(qū)防控政策要求的人員不予進入考點。 八、已在銅陵的考生建議非必要不離銅。尚在銅陵市外的考生可通過撥打咨詢電話、通過目的地村(社區(qū))等途徑,提前了解銅陵市疫情防控政策,根據旅居地防控形勢和銅陵市防控需要妥善安排行程,以免因突發(fā)疫情滯留旅居地,或因無法滿足銅陵地區(qū)防控政策要求影響正常考試。 九、考生如因疫情管控原因,考試當天無法按時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考生要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監(jiān)測,并減少社交活動,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记罢埍3至己眯l(wèi)生習慣與作息規(guī)律,做好個人防護,如出現(xiàn)發(fā)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的,請及時前往定點醫(yī)院就診。 十一、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點的,應全程佩戴口罩?荚嚻陂g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并保持安全距離。 十二、考試期間有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要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并服從管理,需接受健康評估、轉移考試或就醫(yī)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 十三、如考試前出現(xiàn)新的疫情變化,將通過銅陵市利業(yè)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網站(www.tlslyzx.com)及時發(fā)布補充公告,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十四、請自覺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和屬地人員管控政策。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終止其考試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本告知暨承諾書,下載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本承諾書。
承諾人: 時 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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