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jù)《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面試前,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 ...
根據(jù)《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面試前,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前還須進行體能測評,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對象 1.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特殊專技職位為7∶1),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特殊專技職位為7∶1)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3∶1(特殊專技職位為5∶1)的比例確定人民警察職位(特殊專技職位)、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特殊專技職位技能測試)人選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與面試(特殊專技職位技能測試)缺額人數(shù)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3.普通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請考生保持報名時的通訊工具暢通。 二、體能測評 1.時間安排:2022年1月16日(星期日) 2.體能測評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及有關注意事項由招錄機關電話通知。不按時間、不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工作主體 資格復審工作,泰州市市級機關招錄職位由各招錄機關負責;市(區(qū))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錄職位由該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各招錄單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各招錄單位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圍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與用人單位已簽約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有用人單位蓋章),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件。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還須提供國家或者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者《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以原大學村官身份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或以原大學生村官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還須提供省、市黨委組織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該證明須由原大學生村官任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 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須提供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且為江蘇省戶籍或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的相關證明。 4.報考定向招錄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60-69)的考生,還須提供符合職位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明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明和江蘇生源證明。 5.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6.軍隊轉(zhuǎn)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7.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位證書(須普通高等學歷)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供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wǎng)站核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8.定向考錄殘疾人職位(職位代碼80)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泰州市戶籍或生源證明,以及符合職位要求殘疾類別、等級的殘聯(lián)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9.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園區(qū))黨(工)委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及任職證明,同時由所在轄市(區(qū))委組織部門審核認定。 10.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黨員證明,從業(yè)資格等)。 11.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參加2021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者,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shù)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上述證件和材料須現(xiàn)場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五、疫情防控有關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密切關注疫情發(fā)展情況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須根據(jù)《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疫情防控補充通告》要求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提前做好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相關準備工作。 2.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蘇康碼”并于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報到時現(xiàn)場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綠碼,展示“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以及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前本人48小時內(nèi)(以采樣時間為準)的有效(省內(nèi)外檢測機構(gòu)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zhì)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gòu)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以下簡稱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3.考生不能現(xiàn)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綠碼、不能提供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 4.考生應服從現(xiàn)場防疫管理,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huán)節(ji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wǎng)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內(nèi)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書面授權(quán)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3.考生需及時關注泰州黨建網(wǎng)(djw.taizhou.gov.cn)、泰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tzrsks.com)發(fā)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qū)е抡袖洐C關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lián)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資格復審工作時間、地點、方式等進行調(diào)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單位)資格復審咨詢電話.xlsx 2.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不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人員名單.xlsx 3.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x 4.泰州市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機關特殊專技職位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x
泰州市公務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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