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宣城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25人公告根據《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宣城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和要求,擬計劃為宣城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
2021宣城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25人公告根據《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宣城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和要求,擬計劃為宣城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25名,現就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輔警工作; 2、宣州區(qū)戶籍;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4、身高不低于1.70米;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里素質和工作能力,無紋身、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 6、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已經在公安機關工作的輔警。 8、2018年以來在公安機關工作不滿12個月,從公安機關離職的。 9、其他規(guī)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特殊情形 定向招聘退役軍人的,報考人員在部隊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退伍證明或其他筆試成績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加分項依據原件予以加分并提交復印件(簽字署名),同時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張,F場需填寫《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 報名時間:2021年 6月7日至 6月14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報名地點:宣城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綜合辦公室(206室)(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工作)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涉及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領取準考證:現場發(fā)放。 五、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憲法、刑法總論、公務員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國歌、警歌等基本常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內容為準。 六、體能測試 根據招聘計劃數,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 測試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達標標準》執(zhí)行。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與考察人選按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體能測試成績得分高低排序)。先體檢后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 體檢與考察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宣城市公安局網站公示5天。 九、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簽約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工資及福利待遇 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所在地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錄用后住宿問題自行解決。 十二、其他事宜 根據實際,需要面試的,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有關招聘政策及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宣城市公安局網站查詢。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電話: 0563-2613761宣城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綜合辦公室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63-3373023 宣城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563-3372358 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隊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