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合同制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二、 ...
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合同制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24日--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余依此類推。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單位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6:00,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2月24日10:00--12月31日17: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 報名和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受理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考單位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生在報名和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附后)。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4)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考單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5)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lián)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1月8日--10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20年1月11日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內容:《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shù)參加資格復審。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質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其中第15、34崗位面試形式為室內模擬考試,考試內容為:城市概況、景點講解、導游規(guī)范問答、應變能力問答以及綜合知識問答,F(xiàn)場考試景點當天隨機抽定。備選景點為:項王故里、三臺山森林公園、乾隆行宮、雪楓公園、朱瑞將軍紀念館。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部分崗位設優(yōu)先條件的,按優(yōu)先條件確定,其他崗位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9版)和招聘單位崗位實際政審需求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招聘單位組織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招聘單位決定不予錄用。根據《宿遷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合同制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核定工資待遇,具體薪資待遇可與有關招考單位咨詢。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訂聘用合同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139(宿遷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五紀檢監(jiān)察組)。 宿遷市人才服務中心:0527-84353007。 附件:1. 崗位簡介表.xlsx
2. 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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