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熱點背景】為了讓夫妻公共債務司法認定更加精準,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9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二審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增 ...
【熱點背景】 為了讓夫妻公共債務司法認定更加精準,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9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二審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增加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內(nèi)容: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同債。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同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條本解釋自2018年1月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題目預測】 夫債妻償、妻債夫償,看似天經(jīng)地義但如果是由于一方的濫賭成性、盲目投資卻造成了一家人的終生債務則并不公平,因此為了更精準的認定夫妻公共債務,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增加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要求夫妻債務“共債共簽”,對此,請談談你的看法。 【尚優(yōu)解析】 近年來隨著諸多夫妻一方無辜被負債案例的頻繁發(fā)生,婚姻法第24條引發(fā)的爭議愈加嚴重,而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草編二審稿提出的“共債共簽”這對夫妻的共同債務進行了更為準確的認定,真正用法律保護了債權人與被負債人雙方的利益,這也是我國司法的又一進步。 夫妻債務“共債共簽”原則寫入民法典能夠有效的減少債務糾紛。一方面,其可以保證夫妻雙方的知情權和同意權,避免出現(xiàn)像小馬奔騰創(chuàng)始人李明去世,其妻子被負債上億元的悲劇。也能保證無辜的妻子和子女可以有正常的生活,不必為債務所累。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債權人的財產(chǎn)安全。避免出現(xiàn)由于無法舉證證明債務屬于夫妻共有而造成損失。真正實現(xiàn)了對交易安全和各方當事人利益雙方的共同保障。而更深遠的影響則是“共債共簽”構建起了g更為完善的夫妻共同債務制度,體現(xiàn)了法律對每一位公民利益的維護,彰顯出了法律的人性關懷。 但是“共債共簽”并不是萬能的還有許多地方值得我們?nèi)ニ伎,首先,共同債務限定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標準如何界?債權人又如何舉證別人的家庭日常生活?這無疑會給債權人的舉證帶來極大的困難。其次,即使每一個家庭在舉債的時候都由夫妻共同簽字,但依舊會出現(xiàn)隱婚的情況,那么債權人該如何判斷對方已婚,如何保證自身權益呢? 因此要想讓法律真正發(fā)揮效果,保證債權人、負債人、負債人配偶三方的合法權益我們還有地方需要完善。第一,要加強對法律的宣傳和解讀。讓大家了解夫妻債務“共債共簽”的意義,知道如何運用法律保證自身權益,從而形成共債共簽的意識。讓債權人和負債的夫妻能夠主動選擇或拒絕共同簽署債務合約,來保證各自的合法利益。第二,進一步完善法律細則。如對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標準進行細化,讓債權人在追債時有所依據(jù),也讓負債人的配偶能夠保證正常的生活。第三,進一步加快婚姻信息全國聯(lián)網(wǎng)。讓債權人在簽署借款合同的時候能夠明確確認負債人的婚姻情況,從而降低交易風險,保證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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